费用在会计上没有规定限额的问题,但是在税法上有规定。
1、业务招待费在税前允许扣去的金额为实际发生费用的60%,和销售收入的千分之五。
两者中的较低者扣除,超过部分当年不允许,也不允许结转以后期间扣除。
2、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,按销售收入的15%扣除,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期间扣除。
会计业务法规 包括对会计业务所应遵守的基本规则、具体要求和方法等方面的规定,如《会计人员工作规则》(1984)、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1984)等。这类法规,按照专业的不同,又可分为:
①预算会计法规。如《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》(1966)、《财政机关总预算会计制度》(1983)等。
②企业会计法规,包括企业通用的和各行业专用的会计业务法规。前者如《国营企业决算报告编送办法》(1955);后者又可分为工业、农业、商业、铁道、交通、邮电、施工等企业的会计制度。
③建设单位会计法规。如《国营建设单位会计制度》(1983)。
④农业生产队会计法规。如《农村人民公社生产队会计制度》(1978)。
⑤金融机构会计法规。如《中国人民银行会计基本制度》(1972)。
⑥中外合营和对外经营单位会计法规。如《国营对外承包企业示范会计制度》(1982)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会计制度》(1985)等。
你说的招待费的这种扣除限制应该是跟企业算企业所得税有关的吧。如果是这样,那像职工福利费、工会经费、职工教育经费是不得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%、2%、2.5%的部分准予扣除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是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15%的部分准予扣除,还有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超过会计利润12%的部分准予扣除。
工会经费。教育费附加吧
不清楚你说的扣除是什么意思,所以没法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