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一个星期我就要去新单位报到了,但老板不让走,我18号提出的,为了我的前途一定要走

老板对我很好,我也不好意思说走就走,怎么办
2025-05-09 15:56:28
推荐回答(5个)
回答1:

呵呵,该走还得走,离职前做好工作交接就好了,这年头好老板难遇,说不定以后还有合作的机会。

回答2:

按照劳动法来解决啊,一般来说有合同的话提前离职要一个月提出来的,过完一个月后就可以走人了,还有就是面子问题解决不了你的前途问题的。考虑清楚了就要果断一点。

回答3:

用两张纸,一张写下你走的理由,一张写下你留下的理由,一条一条的写,详细的写,最后统计看是走的多还是留下的多,最后就选多的个;记得把这些证据收藏好!不久之后你会发现,这是我们成长的一笔财富。个人经验,供你参考!

回答4:

既然你想走,肯定觉得那个地方的工作不适合你,你找到了新的工作,既然老板对你很好的话,那你不妨跟他谈谈,通情达理的老板一般都会理解,或者老板会尽量达到你的要求,可以试一下

回答5:

你只要提出辞职满一个月,可以离职; 但自己要留下辞职的证据,否则如果他扣罚了你的工资话,可以有依有据的讨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