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手中指末端缺少三分之不构成伤残等级。
国家标准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GB/T16180-2014最低等级“5.10十级”对手指缺失的定义是:“5)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”,仅中指末节缺失1/3尚未达到远侧关节离断(末节完全离断)程度,不够的伤残等级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
《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
GB/T16180-2014
5.10十级
5.10.1定级原则
器官部分缺损,形态异常,无功能障碍,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,无生活自理障碍。
5.10.2十级条款系列
凡符合5.10.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。
5)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;
根据描述是可以初步判定为十级伤残的。如果没有伤到骨头,也有可能无伤残等级。具体结果以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。
依据GB/T16180一2014《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》
十级标准:6)一手指除拇指外,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