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债务人欠债权人高利贷,债务人被债权人找来一伙人强行带走了,
要求债务人按照高利贷的本金和放款利息还钱。
债权人构成限制人身自由,对债务人非法拘禁。
债务人及其近亲属,还有目击者都可以报警。
2、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,对于民间还债利率高于年利率36%的,称为高利贷。
债务人可以带着证据把债权人告上法庭,对于超过规定部分,法律不予以支持。
3、根据
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%,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,
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%,
则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,
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%部分的利息;
当然能报警,把人强行带走是非法的